柳州市外事办公室关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9-26 15:41  
| 作者:
闭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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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柳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桂财采〔2019〕20号)的精神,今年9月,柳州市外事办公室组织开展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认真做好动员部署和有关政策宣传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及其整改工作;本着“边清理、边整改”的原则,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各种妨碍公平竞争问题彻底纠正,尽量把问题解决在清理阶段。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
自柳州市财政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桂财采〔2019〕20号)下发之日起,我办即刻按照其相关要求,高度重视政策落实工作,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工作机制,认真做好宣传、部署和组织工作,精心抓好实施。
二、认真开展清理,实施长效监督
按照要求,我办重点围绕《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展开清查活动:
我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没有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我办依法及时、有效、完整发布或者提供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无妨碍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我办无违反法律规定的其他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形。
三、提高认识,加强管理
通过此次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情况的清理、检查工作的开展,使我办充分认识到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并逐步加强了对容易产生问题的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部位的管控,严格执行公平竞争的审查制度,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优化采购活动的办事程序,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及时支付采购资金。我办政府采购工作也将继续依据“规范操作,循序渐进”的思路,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力争做好政府采购工作,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
柳州市外事办公室
2019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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