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度外事侨务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规定,依法公开相关工作动态和信息。报告主要包括基本情况、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件等几部分。公布方式主要是通过中国柳州网及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网站公布,联系方式:广西柳州市友谊路1号柳州饭店5#楼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电话:2822410。
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我单位重点公布了柳州市对外友好交往的重大事件、工作动态、我办的政务动态、友好城市交往、民间交往等。2011年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零条,不予公开政府信息零条。我单位不涉及任何收费项目,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事件。
一、基本情况
本年度依据自治区和国家的要求,设置专门的信息公开机构并且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信息公开工作由本办分管领导专门负责,具体工作主要由秘书科执行。通过对2010年的制度进行比较仔细的检查,我们对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的修改了相关的条款使之更加完善,建立了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平时以此制度为指导开展各项工作。到2011年11月30日,我们已经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指南》,并且已经把相关文件上传到了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这两个文件的更新和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的更新。
2011年,我们在中国柳州网站、自治区网站及其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每月定期上传各类信息,所有信息经领导审核无误后上报。各网站运行情况良好,能够供相关单位和市民进行查阅。外事侨务办网站定期更新本办的新闻和工作动态,有专人负责网站的维护和更新,网站运行情况良好。我办还积极参加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情况,及时把这些培训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在推进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方面,紧紧围绕着市政府的要求进行,执行市政府的政策。
二、信息公开工作
1.健全本单位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机制,办事公开等制度,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
2.通过网站、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本单位贯彻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措施情况。已完善听证会、咨询会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并通过媒体反馈或者公布意见采纳、决策执行情况。
3.清理本单位行政职权,编制本单位行政职权目录,公开本单位办事指南,办理实行“八公开”(项目名称、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和窗口权限),审批结果已统一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公布。
4.调整和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
5.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已经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并且按要求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和图书馆交送政府信息,并公开、免费供社会群众查询。
6.本单位出台的政策规定已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提供相应政策解读,并配合“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和及时解答、反馈网民的问题,已确保“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相关内容的正常链接,方便用户访问。
7.已在3月31日前公布本单位的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
8.设置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已落实工作机构、办公场地、人员。
9.配合市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按时参加有关学习培训及会议,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由于工作衔接问题,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改进措施主要是:1.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由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各类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绝不延误。2.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查,严格按照柳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信息公开制度及自治区的相关文件,由领导把关对部分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查。
总之,2011年的信息公开工作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等规定,做到信息公开,为柳州的经济建设服务。
柳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