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柳州市外侨办  |   发布日期: 2019-01-08 11:3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资的通知》(国办发〔2014〕3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柳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通过柳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lzfao.liuzhou.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柳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联系(地址:柳州市友谊路1号柳州饭店5号楼,邮政编码:545001,联系电话:0772-2816064)。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为有效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有效进行,我办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专人负责。2018年,我办调查研究科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承办科室,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工作小组队伍的建设,设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和2名兼职人员共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强化各科室的协调配合。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办上下齐心协力,协调配合确保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情况

在原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我们进一步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主要针对信息公开的特点、难点展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规范化。为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进一步完善了《市外侨办信息发布流程规定》,确定信息发布工作的原则,明确信息发布的审批流程,为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进一步明确按照《条例》在20个工作日实施公开的要求,不定期进行自查。三是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制度,将培训列入本年度主要培训项目中。

(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的编制与更新情况

按照《条例》要求按时高质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年度报告的编写工作,2018年5月在我办门户网站公布了《柳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柳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17年)》。

二、围绕国家和自治区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围绕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以及国家、自治区、柳州市2018年政务工作要点,为全面贯彻落实,通过统一平台网站、报纸、广播电台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机构概况、决策信息、人事信息、政策解读、财政信息、工作动态等方面的信息。涉及本单位的所有的办事流程均在门户网站发布。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及时澄清虚假、不完整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办没有需要澄清的虚假或不完整信息。

(二)通过政府网站、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办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在门户网站和统一平台公开发布涉及本办业务工作的政策法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以及本办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各类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通过我办门户网站发布302条,其中文件类信息8条;通过 “柳州外侨”公众微信订阅号发布各类信息,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公开动态类信息56条。

三、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情况

我办已按有关要求,按时在我办门户网站公开本单位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预算。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办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信息的申请。

五、存在问题及采取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本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继续提高。

(二)采取的措施。今后,我办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促进工作规范化。二是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素质。三是加强督导考核,调动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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