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备案规定有何变动?

来源: 中国侨网  |   发布日期: 2019-04-23 10:08   

国务院8月3日发布《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外商投资合伙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分支机构备案被取消。

取消该事项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设维护好信息系统,完善规章制度,明确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信息要及时推送、及时更新、及时掌握,加强部门协同监管。

对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相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解读、确保落实到位。